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培养在高等艺术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素质实践型艺术英才,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增强自主选择性,为专项人才培养搭建沟通的渠道和桥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对象:个性化培养特色工作室成员。
第三条 转专业条件:
1.二年级本科学生,且进入特色工作室;
2.通过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并且继续作为专项人才留在特色工作室学习的,根据个人专业兴趣和未来职业规划,可以提交一次转专业申请。
第四条 转专业程序:
1.学生应在第二学期末(六月初)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个性化培养特色工作室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后);
2.特色工作室导师应对该生《申请表》所列事实进行严格考察和审核,并就其学习、专长、学术潜力、是否适合转专业等情况做相应表述;
3.由教务处组织审核专家对转专业学生的申报材料(如:《申请表》、学术机构颁发的参展或获奖证明、五件以上体现本人专业特长的原件作品等)进行考核和认定;
4.审核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公示,并将转专业学生名单转发至院(系)及相关部门,同时在学生档案进行转专业记录。
第五条 转专业后的学业要求及其他: 按照《(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细则》要求完成。
第六条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