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个性化培养特色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学校在高等艺术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为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在本科主体教育之外,实施的一种现代师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第二条 工作室旨在突破整齐划一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偏才、奇才、怪才提供潜心钻研、拔尖领先、展示卓越的平台;通过建设一批集教学、研究、创作于一体的工作室,推出一批优秀作品,培养一批优秀学生。
第二章 工作室的运行与管理
第三条 工作室实行挂牌制,设责任导师1人、学生成员5-10人。
第四条 工作室由导师履行工作室日常教学、学生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工作室学习时间外的学生日常管理。
第五条 教务处负责工作室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制订特色工作室组织实施方案和相应的配套文件;选拔导师;开展对工作室的检查、考核等。
第六条 工作室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建设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继续运行。
第七条 学校每学年根据建设方案对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展示等。
第八条 学校对工作室优质成果予以推广,对成绩突出的工作室及其导师和成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导师资格,另聘专家接替。
第三章 工作室导师的选拔与职责
第九条 导师的选拔条件:
(一)在某一行业(领域)造诣精湛、技艺拔尖、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二)热心教育事业、学风严谨、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三)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有较强的教学指导能力。
第十条 导师的选拔程序:
(一)申报
教师填写《(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个性化培养特色工作室导师申报表》和《(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个性化培养特色工作室建设方案》,并向教务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
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初审,并确定答辩名单。
(三)答辩
申请教师现场陈述工作室建设方案及实施办法,并接受专家组质询;专家组综合评议,并确定入选导师名单。
(四)审核
教务处将入选导师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公示
教务处工作室导师的申报资料和建设方案在校园网公示。
第十一条 导师的工作职责:
(一)制定工作室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三年建设期总体目标、主要研究方向、培养方案及预期成果等;
(二)制定工作室成员选拔办法,独立开展选拔工作;
(三)充分掌握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习需求和思想状况,为每位成员制定《(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个性化培养特色工作室成员培养计划书》,包括培养方向、培养目标、学生应获得的能力与素质,以及对应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办法等,指导学生选择能够充分发挥其特殊才能和提高专业水平的学习项目;
(四)定期指导和检查工作室成员的专业学习、课题研究情况;
(五)指导学生毕业创作/设计和毕业论文;
(六)接受学校对工作室建设情况的检查,包括运行汇报、教学展览和成果出版等形式;
(七)规范工作室档案管理,安排成员做好日常教学、外出活动、专家访谈和讲座等图像和文字整理、分类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 工作室成员的选拔与学习任务
第十二条 工作室成员选拔主要是指工作室成立时的选拔,或是在工作室运行过程中,部分成员因为毕业或未通过过程性考核退出而进行的缺额选拔。
第十三条 工作室成员的选拔条件:
(一)已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具有蓬勃的学习热情;
(三)在某个专业兴趣点具有突出专长;
(四)非拔尖人才实验班等专项人才培养项目成员;
(五)满足工作室导师的选拔要求。
第十四条 工作室成员的选拔程序:
(一)报名
学生根据招新通知提交《(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个性化培养特色工作室学生报名表》。
(二)考核
导师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笔试或面试等方式对复试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和结果由导师决定。
(三)审核
导师选定入选学生成员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批。
(四)公示
教务处在校园网公示录取名单。
第十五条 工作室成员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和完成自己的个性化培养计划,具体内容包括:
(一)完成工作室导师课程和导师指定选修的相关课程;
(二)完成通识必修课程,该部分与全校通识课程一致,总学分为52;其中2017级起另需完成2个创新创业学分;
(三)完成毕业创作/设计和毕业论文。
第十六条 学生在工作室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工作室:
(一)受到违纪处分;
(二)无故缺席导师安排的教学活动达到2次;
(三)工作室导师课程或导师指定选修学习的相关课程成绩有1门不合格;
(四)有其它被导师认为不适合继续留在工作室学习的情况。
第五章 工作室成员的毕业授位与转专业
第十七条 工作室成员的毕业证书和学位按其所在院系所在专业授予。
第十八条 工作室成员可以通过转专业与工作室研究方向保持一致。转专业方式有两种:
(一)按照《(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本科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需要转专业的工作室成员按照学校统一的通知要求自行参加转专业考试,工作室不负责相关事宜。
(二)在工作室学习满一年,且通过工作室各项考核,并继续留在工作室学习的,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通过后,可转入相关专业,具体按《(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个性化培养特色工作室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工作室的运行保障
第十九条 学校为工作室提供日常运行费用,标准为每年每生1万元。
第二十条 学校为工作室提供相对固定的教学空间和必要的教学设施。
第二十一条 导师工作量按照每学年300学时计算,课时标准为120元/课时。工作室工作量另计,不纳入教师本人在学校应完成的规定绩效工作量。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工作室成员提供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特色人才专项计划奖学金,主要用于工作室开展的专业调研、展演耗材、差旅及食宿等支出。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 工作室运行经费根据学生人数进行划拨,包干使用。经费使用遵循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工作室经费使用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工作室基本运行经费,如资料费、论文、著作出版费及水电费等;二是工作室外出实践教学差旅费、外聘教师课时费、专家(讲座)咨询费等。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工作室运行经费使用的有效合理,工作室导师应在年初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做出初步规划,统筹安排全年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根据工作室教学需要,原则上每学年可以安排两次外出实践教学活动,执行方式参照《(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外出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各工作室每次外出实践教学时间应尽量控制在2周以内,且避开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时间。
根据工作室外出实践教学安排,外出产生的相关费用,工作室导师按照文件《(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关于调整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实报实销,费用从工作室运行经费中支出;工作室成员的城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实行实报实销,其中交通工具首选火车(硬座),无伙食补助和出差地交通费补助。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