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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5   作者:   来源:    浏览: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2〕4号)要求,现将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聚焦落实《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意见》精神,助力推动西部大开放形成新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各单位应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加大项目宣传力度,落实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项目实施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市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具体条件、项目类别、留学期限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在“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阅。

三、资助内容及方式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2022年地方需配套经费,访学费用约为16万元/人/年,派员单位需配套总经费的3/8-1/2,具体金额及经费划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申请人于2022年5月1日起,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纸质材料应以最终在系统内提交的版本为准,确保纸质材料右下角编号与系统校验码一致。

五、选拔办法

采取推选单位、市教委、国家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单位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由市教委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审核,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六、申请注意事项

(一)外语合格条件认定

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对2022年西部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具体见附件1。

(二)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查阅“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这类)”(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11)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如: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及瑞士卡罗林斯卡医学院不接受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申请,只接受合作奖学金人员赴该校学习、进修。

(三)留学日期

2022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23年12月31日,故在系统内填写留学日期应介于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间。

(四)留学受理机构

申报人员应选择“重庆市教委”为受理机构。

(五)邀请函

申请人应提交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扫描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扫描件,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由拟留学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国外导师签字,原则上应为无条件邀请函,应包含留学人员基本信息、留学身份、留学时间、工作语言等核心要素。

(六)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外方合作者简历须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七、积极申报地方创新子项目

2022年,我市将继续推荐一批能够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纳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请按照《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2)要求,积极申报。

八、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57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含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及上传到系统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左上角单钉装订);

对于新申报地方创新子项目的,请于622前将《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所依托的政策文件、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件以压缩包形式提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史凌(65920818),电子邮件:guojichu@scfai.edu.cn。

附件:1.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3.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

4.项目信息采集表

5.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中国)有限责任韦德网站人事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4月25日

附件【附件1: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信息采集表-2022.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5: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2022年.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2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项目申请书-202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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